2016-10-06
《攝影類》初審入圍名單出爐囉!
親愛的朋友們:
我們終於在今天完成《攝影類》初審作業囉!真是讓老師們傷透腦筋啊!
因原訂9月27日初審會議,因適逢颱風期間,導致後續行政作業延宕,我們規劃將在10月12日(三)進行決審會議,因考量沖洗照片及郵寄時程因素,今天評審團決議,將調整複審方式如下:
1. 原規定第一階段入圍者,須提交長邊20吋(50.8公分)之亮面照片參加決選,同時須附上入圍作品電子檔光碟。將修正為:
→以第一階段所提交之10吋(25.4公分)之照片進行決選,並輔以作品之原始電子檔,作為審查基準。
2. 此外,有關入圍作品原始檔之要求(如RAW、TIFF、NEF檔等),考量近年來數位相機發展快速,導致攝影習慣轉變,許多專業攝影家已不使用RAW檔存取作品,將本項規定調整為:
→提供JPG檔(最佳品質),惟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。若您有存取RAW檔亦可提供,可作為參考使用。
因此提醒所有入圍者:請務必於2016年10月11日(二)前,將入圍作品之電子檔寄回給我們喔!
並於檔案名稱標註您的編號、大名及作品名稱(例如:01_王大名_傳承),E-mail或分享雲端空間到此信箱:2016makapah@gmail.com,
工作小組收到作品檔案後,將會回信給您,表示作品已收訖!
註:未來決選會議後,如果作品得獎,我們將會以E-mail與電話的方式聯絡,請提交長邊20吋(50.8公分)之亮面照片,以掛號的方式郵寄至:10651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7號3樓「第四屆MAKAPAH美術獎-徵件小組收」,工作小組將會統一進行裱框,並參加作品展覽。